实用骨科杂志

期刊简介

  《实用骨科杂志》由中华医学会山西分会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主办,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承办。本刊创刊于1994年10月,创刊后立即得到全国广大骨科工作者的青睐,1998年底被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向国内外公开发行,宗旨是以实用和普及为主,兼顾提高。

  《实用骨科杂志》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,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,山西省优秀期刊,是广大骨科医生的良师益友

  本刊大16开版,96页,铜版纸印刷,每册10.00元,全年12册,共120.00元。现已被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、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、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、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等国内大型数据库收录。

           

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,评职单位是否认可?

时间:2024-05-21 13:47:05

在职称论文的发表之路上,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身份,如独立作者、第一作者,甚至是共同第一作者。那么,当论文署名为共同第一作者时,评职称的单位会认可吗?


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,评职单位是否认可?


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,相信很多人都有过“共同一作”的经历,无论是为了评职、评奖评优,还是为了硕博毕业、求职。但近年来,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评价和认可,似乎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。有些单位在招聘和评定职称时,不再过分强调“共一”与“一作”的区别,而有些单位则对“共一”的认定非常严格,只认可“物理位置第一作者”。


我们知道,一篇文章背后往往有多个作者,每个作者都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,但贡献大小各不相同。根据贡献的大小,作者们会有一个明确的排名,从前到后依次为第一作者、第二作者、第三作者等。当两位作者的贡献相当且最大时,他们就会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。但这样的署名方式是否会被评职称的单位认可,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规定。


从定义上来说,共同一作是与第一作者并列的作者,他们理应享有同等的地位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各种原因,共同一作的认可度并不总是那么高。例如,A和B是共同一作,但A的署名位置在前,B在后。尽管A和B都是第一作者,但在一些单位的评价体系中,A可能会被视为真正的第一作者。


有人可能会说:“那我宁愿当二作,也不想做共一,这样至少心里有个底。”但事实上,共同第一作者的方式正在逐渐被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。特别是在顶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中,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越来越高。比如北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就表示,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主要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。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,独立一作可能并不现实,但共同一作同样能体现他们在研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。因此,他们更看重期刊的质量和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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